近日,北京、上海、湖南、山东、江苏、吉林、河南等地广电局在推动电视剧精品创制、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等方面动作频频,本文进行了梳理汇总。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多措并举扶持公益广告精品创作。
一是强化主题策划引领。
聚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新时代首都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等题材发布选题,主动策划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主题作品。
二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组织开展公益广告专项资金扶持评审工作,征集项目448个,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1.72%。
三是深化文商旅体融合。
围绕展现中轴线申遗、博物馆之城、大运河以及体现各区文旅特色的公益广告作品,策划北京大视听“跟着公益广告去旅行”主题展播活动。
四是探索创新表达方式。
组织重点影视制作机构和视听平台召开创作部署会,依托“北京大视听”文艺创作资源,推动创作微短剧式公益广告作品。
上海市广播电视局持续构建和完善“沪产剧”全周期、全流程服务体系,努力营造影视行业的最佳营商环境、构筑最优产业生态。
一是加强统筹规划,建立题材“蓄水池”。
围绕重要节点、重大事件,加强重点项目库建设,确保未来3-5年“储备一批、立项一批、拍摄一批、完片一批、播出一批”。
二是整合各方资源,用好创制“加速器”。
发挥上海广电行业整体力量,统筹摄制基地、产业园区和行业协会资源,形成优势互补、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三是优化营商服务,打造最强“支撑力”。
围绕选题规划、创作指导、资源配置、拍摄保障、资金引导、人才引进、审查发证、推优选优等重要环节,探索推出“最优服务营商包”。
为坚决整治群众反应强烈的广播电视虚假宣传医药广告问题,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统一部署,8月14日,湖南省广播电视局召开全省广播电视虚假宣传医药广告集中整治部署推进会会议,积极推进虚假宣传医药广告集中整治工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一鹏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广播电视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加强广播电视虚假宣传医药广告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抓紧抓实抓好集中整治工作,全面清除虚假宣传医药广告,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会议明确集中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推进。2025年年底前,以湖南卫视、金鹰卡通为重点,全面清除虚假宣传医药广告,同步开展金鹰纪实、省级地面频道、市级台和县级台集中整治。2026年6月底前,以金鹰纪实、省级地面频道、市级台和县级台为重点,全面清除虚假宣传医药广告,并防止湖南卫视、金鹰卡通反弹。
会议强调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完善监测排查、督促整改、约谈通报、严肃问责等工作机制;各级广播电视台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决纠正违规行为,主动谋求创新突破,确保取得让人民群众可感可及的集中整治成效。
省局传媒处、办公室、宣传处、监听监看中心、网络传输中心,湖南省广播电视台广告节目管理中心、各频道频率和湖南教育台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局台领导、相应科室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为全面保障网络视听节目导向正确、内容安全,推动全省网络视听行业高质量发展,近日,省广电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节目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明确网络视听节目备案范围、规范备案流程、规范播出秩序、规范评比活动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明确网络视听节目备案范围,做到应备尽备。《通知》指出,网络剧、网络电影、微短剧、微电影、网络动画片等网络视听节目属于备案类节目,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制作、播出或委托省内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制作的备案类节目,均需按照国家广电总局规定,向省广电局履行规划备案和上线备案手续。其中,涉及重大题材和特殊题材的网络视听节目,无论时长和形式,均需在制作前向省广电局提交专项备案申请,由省广电局提请有关主管部门协助审查。
二是规范网络视听节目备案流程。《通知》明确,网络视听节目备案需由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影视制作机构,在取得“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或“网络视听节目备案系统”登录账号后,登录备案系统提报相关材料,备案材料需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其中,微短剧按照“分类分层审核”要求,分重点、普通、其他三类进行申报。无论重点、普通还是其他类微短剧,未经备案审核并取得上线备案许可号的均不得上网传播。
三是规范网络视听节目播出秩序。《通知》要求,备案类节目须取得《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或上线备案号,方可在具备资质的网络视听平台播出,各部门(单位)的小程序、公众号、抖音号等官方账号,因无影视节目播放资质,不得播放备案类视听作品。对于非备案类节目,需经制作机构和播出平台审核后,在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平台上线。各部门(单位)为宣传本单位、本系统工作自制或委托制作的非备案类节目,仅限在本单位官方账号播出。此外,鼓励微短剧等网络视听节目上电视大屏播出,推动大小屏联动,相互赋能。
四是规范网络视听节目评比评选等活动。全省性的网络视听节目评选、评奖、大赛等活动由省广电局统一规划,严格控制数量和规模。各部门(单位)为宣传本系统、本行业工作组织开展的非备案类视听节目的评奖及大赛活动,应加强与省广电局的对接沟通,可获山东省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业协会协助。各部门(单位)确需开展备案类视听节目评奖及大赛活动的,须提前与省广电局对接沟通,有关作品应履行备案审核程序。
省广电局同时向省直各部门、单位发函,广泛宣传网络视听节目备案管理相关政策,提示各部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视听节目备案管理程序。省广电局将在在备案管理过程中为各部门、单位提供热情周到服务。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对照江苏省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涉及广电视听的10项重点任务,分解细化37条举措,并逐一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处室。
重点围绕网络视听、广播电视和动漫3条产业链,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产业服务等多措并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引进一批实力雄厚、创新活跃的数字视听企业,指导建设一批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数字视听产业园区,构筑上中下游高效协同的数字视听产业链和较为完善的产业生态,打造在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数字视听产业集群,为全省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广电视听力量。
按照广电总局关于做好援疆工作的部署要求,“十四五”期间,吉林省广播电视局累计投入371万元扎实做好援疆工作。
一是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022年投资260万元建设阿勒泰地区影视译制中心译制系统升级和哈巴河县融媒体中心发射机房电源改造2个项目。
二是开展专业人才培训。
2023年分两期举办新疆阿勒泰地区采编播和技术运维业务骨干培训班,40人参训。
三是创作文化精品作品。
2024年投资65万元援助拍摄制作5集纪录片《金山味道》。
四是提供优质节目资源。
组织协调吉林省内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向阿勒泰地区无偿捐赠有自主版权的高清广播电视节目63部316集。
8月22日,河南省广播电视局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专题学习新修订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局党组书记、局长曹新博主持学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集中学习。
学习指出,本次修订是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97号)要求而进行的配套调整,取消了电视剧制作的专项许可,同时强化对节目发行和播放环节的源头管控,通过明确禁止性规定和强化播出机构审查责任,加重事中事后监管分量,既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创作活力,又能确保节目内容导向正确、制作规范。
学习强调,修订后的《规定》构建了以许可制度为基础、以内容管理为核心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体系,是广播电视行业管理的重要法律依据。局机关各处室、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充分了解和掌握广播电视业务相关法律法规,把依法行政作为开展好工作的基石;要持续优化许可服务机制,探索优化“一网通办”运行机制和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制度,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要正确处理把握管理和服务的关系,在审批、换证等环节主动靠前服务,不断培育壮大行业主体规模,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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