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圈内流出一个消息,称“荷兰Talpa公司的《好声音》版权被国内某A股上市公司买了”。疯爷微信公众号于是写了一篇文章,分析此事。
对此,灿星制作方面给予回应,称已经续签了三年《好声音》版权,直到第六季。“版权是三季一买,而且我们跟荷兰的合同里有优先权条款,在中国大陆地区,除非灿星不买,别家才能买。”并且还对“制造买模式流言”的行为,进行了分析——“买版权,除了费用,还应该有制作高水准节目的能力才行。”
其实,圈内流行的“节目版权是三季一买”,属实。但是,这个市场经过多年的锤炼,精明的模式方并非全部遵守“三季一买”。典型代表就是“联合制作”节目。效果好,就继续。不行,就随时撤。
再说一个消息吧。湖南卫视的《爸爸去哪儿》播完今年这一季,明年也没有版权了。是续费韩国的模式,还是终结这个系列,得进一步观察。
《爸爸去哪儿》系列将续费还是终结?
一会买版权,一会续费版权。综艺节目合作,到底有哪些形式?
目前,市面上的综艺节目推出形式,大抵是这些:购买版权、联合研发、联合制作、原创节目、制作节目。
“购买版权”的意思是,别人有一个节目模式,你想用,那么就花钱买吧。你给钱,对方给节目制作宝典。花钱买创意,天经地义。《中国好声音》、《爸爸去哪儿》、《蒙面歌王》等就是例子。
“联合研发”主要是指——别人有个节目模式,你想买过来,但事后发现这个模式不能照搬,需要经过本土化改造。于是,模式拥有者与买模式者一起研究怎么改造,让节目更加符合特定的观众。《一路上有你》(综艺)(电影)、《魅力野兽》以及央视灿星MBC将推的中国版《无限挑战》,就是这个路子。
“联合制作”这个学问可深了。别人有模式,你想买,但是对方不愿意。或者别人有模式,你怕买了后亏钱,怎么办?那就联合制作。节目模式、制作团队、广告分成等等,双方共同承担。赚了,两者分。亏了,两者担。《奔跑吧兄弟》、《星动亚洲》等就是代表。
“原创节目”就很简单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世界上本来没有什么节目模式,吹捧的人多了,也就成了模式了。中国每天要播那么多节目,哪一个不是模式?只是看有没有人愿意花钱买罢了。在这方面,《中国好歌曲》、《十二道锋味》可算样本。
最后,“制作节目”是个什么鬼?其实就是山寨、抄袭啦!这年头,没人愿意承认自己是山寨,所以我只能说人家是在“制作节目”。说实在话吧,节目做成功了就是原创,没成功就是山寨。那个,就不举例了吧。
话又说回来,这年头也没人真的愿意山寨。毕竟,买模式的成本相比明星片酬来说,简直是九牛一毛。毕竟那么大一个电视台,谁也不愿背负山寨的骂名,挺讨厌的。
但有时候,你不山寨都不行啊。
看!广电总局2013年就出台了规定,“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年播出的新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不得超过1个,当年不得安排在19:30至22:00之间播出。”你还记得疯爷前不久揭秘某真人秀山寨一事吗?虽然节目组就版权一事回应得含含糊糊,但也真不能怪人家。头上有紧箍,想花钱也不行啊,毕竟一年才过了一半,引进版权的名额可不能早早用了(听说第四季度还有大招)。
《蒙面歌王》效果再好,也很难进黄金档。
最后,你以为买了版权就有好日子过?错了!看看《蒙面歌王》。这是江苏卫视从韩国MBC重金引进的王牌综艺,模式不错,属于强收视率节目。可因为总局规定在前,“每季度总局通过评议会择优选择一档歌唱类选拔节目安排在黄金时段播出,其余不得安排在19:30至22:30之间播出。”今年,已知进入黄金档的节目是《我是歌手3》、《中国好歌曲2》、《中国好声音4》、《最美和声3》(《中国正在听2》不知道还做不做),就算《蒙面歌王》再强,也不可能进黄金档。这就是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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